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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后婚姻是否继续有效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2-03 13:49)    点击:313

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后婚姻是否继续有效?

  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后该婚姻是继续有效的,根据法律规定,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,申请时,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  (一)重婚的;

  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
  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
  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
  《婚姻法解释(一)》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,申请时,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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