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经过:2010年8月,莱芜市任花园社区许英兰(当时名为徐静),在莱芜市“金点子”征婚,由此认识后经接触感觉此人会过日子,生活朴素,孝敬老人。其也自述生活经历坎坷,家庭不和,其兄其弟对父母不孝道,她母亲也常年跟随她生活,她本人从事“公益岗”工作。
2011年农历二月我的生日,我便带许见我父母,由于我父母误以为是她导致我离婚,所以把我们赶出了门。3月底,在任花园社区她家里,许提出搬入我家好好过日子,并拿出了她手写的内容一样的两份“协议书”。大致内容为“双方自愿协议如下,1:领取结婚证前XXX的所有收入应全部交由许英兰暂时保管。2:领证后作为家庭财产。共同生活支出暂定为800每月。3:双方要善待,照顾彼此父母,孩子,互敬互爱,不能有外遇。”我看后感觉她挺诚恳,便签了字。便搬到我家了,后其母经常列举XXX人家没领证也过了一辈子,大部分家庭都是老婆管钱等本地风俗。此前他一直用“许静”这个名字与我交往,当时她也做了解释,并拿出了身份证予以证实。她母亲后来也做了解释。但在半年后我却发现了她刚办完不久的离婚证,她这才说起她之前与聂爱华(现在我才知道叫聂伟)的已婚事实。并告知聂经常去家里骚扰她,被聂骗了钱等,花园派出所有记录证实。由于她和聂结婚领证太匆忙,所以希望我能理解她,体谅她。我们要彼此多了解,多磨合再去领证,签协议也是为了让我放心。此后,由于她女儿王王喆在凤城高中住校,她工作的单位离我家较远,便经常借故称留宿在单位。其女王喆也多次予以证实。2012年春节前,为照顾她上班,照顾王喆上学,在戴花园租了楼房一套。6,7月份吧,许又在金点子上发“征婚广告”被我发现了,她也表示了悔改,她母亲也从中说和。并要我们近快结婚,后于2013年元旦举行了结婚仪式,但此后还是以种种借口拖延领取结婚证。2014年春节前她做了一妇科手术,6至7月下旬她便以治疗为由隔天去济南做治疗,并拒绝陪同,说实在济南留宿在她第一任丈夫的四弟家,后得知为欺骗。并发现7月12日她在望夫山的照片。7月25日我陪同她又去做了复查,在当天傍晚去发现她与一50多岁男性在一起吃饭,7月29日她与他母亲及女儿(大一暑假放假)搬离戴花园,不知去向。9月许电话中说她在济南干护工了,后又说在莱芜汶河名邸干护工。并告知他侄子10月1日结婚,要求我参加,称我之前误会了她,那个50多岁的男人是她第一个老公的同学,过几天约在一起消除误会。并且干完护工后搬家到她在仁花园的房子里去住,把结婚证也领了。后还发短信以自杀威胁。
在她干完护工后,搬入了仁花园,并索要了我8,9,10月份工资及原单位发放的生活费一万多用于添置家用,她在汶河名邸期间所换用的手机卡在充话费时发现不是她本人的。而是我的邻村一个单身多年的人。12月20日早上又发现从她外套中掉在地上的一串钥匙。无无法说出是谁家的钥匙。上午许跑到我单位闹,并扔给我一张银行卡,并要求我写分手协议。当晚查询余额为0.35元。回家后发现门锁已换,许与其母消失。后我又换回。
2015年元旦,我回仁花园家中,发现门锁又被换掉。我便去派出所报案,民警联系了许,直至傍晚许也未出现。
1月7日许又刻意规避监控,到我在正元小区的房子里,盗走了2011年3月份所签的“协议书”,发现后,我马上便报了案,马庄派出所也进行了现场调查,拍照等。并调取了小区监控。
2月9日发现许已把仁花园的房子租了出去。租房人还报了警。
至2014年11月有许暂为保管的钱物已近16万元。及家庭用品一宗。
2015年3月31日,派出所认为是民事纠纷,不归派出所管。法院去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,无法立案。
现经了解,许英兰自其第一任丈夫十多年前去世后,多次同居分手,结婚离婚。
现由于深受打击,自年后便时常在泰安看病治疗,已借款近万元。在我看病期间其还多次发短信威胁,更于4月20日凌晨和一男性电话威胁我,并称此男是她老公。 |